中关村百校联盟第八届中关村人才创客大赛
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关村人才创客大赛
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激发全国重点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根据中关村百校联盟组委会《关于举办“中关村百校联盟第八届中关村人才创客大赛暨海淀区产业创新人才服务”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长春理工大学人才创客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享无限 启智未来”
Create infinite possibilities and inspire the future
二、大赛时间
2026年4月—2026年7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长春理工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四、参赛要求及报名条件
(一)参赛对象及项目赛道
大赛面向全球大学生免费开放,针对在校优秀大学生创业者全面招募,设置机器人赛道、人工智能 + 赛道、智慧生活赛道。申请项目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项目及大学生创业项目,领域包括:
1. 机器人相关,包括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智能装备等;
2. 人工智能+,包括大模型应用、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智能数据服务、AI + 行业解决方案等;
3. 智慧生活,包括智慧家居、智慧社区、智慧消费、智慧康养、便民生活服务等。
(二)项目参赛要求
大赛分为机器人赛道、人工智能+赛道、智慧生活赛道,各赛道统一执行以下参赛要求。
(1)通用参赛资格要求
①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未满五年;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 2021年1月1日(即注册未满五年);
②能够清晰、完整阐述项目商业模式、产品或服务核心信息;
③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 3 人;
④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⑤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⑥已注册公司满一年以上的团队,须说明股权融资需求,融资规模处于 A 轮融资之前,并具备创新性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描述。
(2)项目合规与真实性要求
①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不良信息,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具备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法律法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②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材料;已完成工商登记的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信息、股权结构等材料;
③项目可提供财务数据、已获投资、带动就业等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须提供对应佐证材料。
(3)团队组建与参赛规范要求
①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
②每个团队核心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为项目实际参与人员,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③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自主策划、研发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学院选拔、学校复赛、学校决赛三个阶段,择优推荐晋级中关村百校联盟区域赛。
(一)学院选拔(2026年4月11日-2026年4月24日)
参赛团队直接通过学校创业中心报名,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报名完成后,由学院进行初赛选拔或内部筛选推荐,推选5支项目团队进入校级复赛。符合要求的学生向学院报名,由学院择优推荐。
(二)学校复赛(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30日 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推荐报名参赛选手的材料进行评选,择优选拔推荐至学校决赛。
(三)学校决赛(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20日 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由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组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积极发动和组织优秀创业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所有参赛选手均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大赛相关规定。
(三)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
附件:1.大赛项目报名清单
2.学院参赛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