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吉市委 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吉市“青年延吉”城市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青年强,则国家强”要求,结合《延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青年发展部署要求,对标新时代青年“要爱国、要励志、要求真、要力行”四点希望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奋斗目标,按照州委“跳出延吉看延吉、立足吉林看延吉、着眼全国看延吉,聚精会神加快延吉发展”的要求,努力建设青年“宜业、宜居、宜学、宜游”之城。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青年“宜业、宜居、宜学、宜游”之城建设初见成效,吸青、引青、聚青、安青的政策体系趋于完善,初步建成以中心主城区、西部城市新区、“两区”重点园区为载体的青年创业基地、青年宜居福地、青年学习阵地、青年旅游胜地。进一步破解我市老龄化日益加重的总体态势,更好为全市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持续、充足的人口红利。青年担当起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重任,实现城市更友好,青年更有为,经济实力实现大跃升,东北东部中心城市定位和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基本建成,为实现100万人口发展目标夯实基础。
本方案所指“青年”是指来延就业定居、投资创业满一年以上,年满35周岁以下人群;“青年人才”是指来延就业定居、投资创业并满一年以上,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人群;高学历(博士)、高职称(副高级以上)人才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就业定居指:在我市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有定居意愿的青年;
投资创业指:在我市投资办企(含技术投资)并合理、合规、合法运营一年以上,有一定的带动性、创新性的创业青年。
本方案有效期限为2023年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底止,共实施3年,期限内将根据政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本方案实施期限内,资金补贴类政策只享受1年。
三、具体举措
(一)补贴政策
1.享受购房优惠。购买首套自用住房的,且房源在“青年延吉商品房房源名录”里面的,享受总房款10%的购房优惠;符合吉林省《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中规定的A-E类高精尖紧缺人才,享受省财政分别给予的300万元、150万元、70万元、35万元和15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拨付);首次申请公积金或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不受账户余额和倍数限制,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80万元,生育和抚养二孩、三孩的公积金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达90万元。(牵头部门:市房产管理中心;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享受临时安居补助。来延工作的青年人才,可申请享受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1年;租住商品房给予1年6000元一次性租房补助。(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3.享受购车补贴。购置个人首台自用车(新车),购车款1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10万元以下的补贴5000元,每人可申请1次。(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4.享受“招才引智”和留延就业补贴。被我市通过“招才引智”工程引进的“双一流”或世界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依据《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分别给予全日制本科生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的人才津贴,分5年发放。吸引延边大学毕业生留延就业,被我市中小微以上企业聘用后,可以申请个人补贴,标准为全日制本科生2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5.享受企业人才补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任职的青年,享受人才补贴政策,全日制本科生最高10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30000元,博士研究生最高50000元;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按照对企业发展贡献程度,将个人所得税中对地方财力贡献部分,全额用于奖励个人。(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
6.支持企业储备人才。设立中小微企业补贴,鼓励企业引才、育才、用才。企业接纳规定数量的就业见习人员,可申请成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给予企业每人1760元/月补贴;每招收1名16-24周岁失业青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1056元/月),给予企业补贴;见习期满,留用青年毕业生率达50%以上,每留用1人给予见习企业2000元补贴;聘用毕业2年之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补贴。(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社保局)
7.支持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建立企业高端人才薪酬补助制度,鼓励企业大力引进“高精尖缺”外籍人才。方案实施期间,引进20名至60名外籍人才的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的引才奖励;60名至100名的,最高给予20万元的引才奖励;100名以上的,最高给予30万元的引才奖励。(牵头部门:高新区、空港区;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8.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可享受减免房租和免费创业孵化服务。对满足“初创补贴”5000元政策的青年创业人才,且名下企业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的,将再次给予一次性创业提升补贴2万元。在农业领域创业的产业项目,按照创业额度申请25%的省级奖补资金。(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高新区、空港区、市民宗局、各镇)
9.提供创业优惠贷款。为青年提供创业担保优惠贷款,最高额度为个人贷款20万元、企业贷款400万元,个人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外地回延创新创业的各类青年提供专项贷款,第一年免息,第二年、第三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挂牌公告的贷款市场最低定价利率(LPR)执行,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最高额度为5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牵头部门:团市委、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10.实行评选激励。实施创新创业优秀青年评选计划,被评的青年在孵化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优先扶持,并给予该项目奖励2万元。(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团市委、市人社局)
(二)培育政策
11.硕博青年岗位聘任。放宽青年岗位聘任限制,对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签订3年合同的全日制博士和硕士,可分别申请认定考试系列以外的副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按特设岗位聘任。(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健局)
12.激活人才“编制池”。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循环使用、人走收编”的原则,调剂不少于200个事业编制划入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通过招才引智工程、基层治理专干等招聘考试,主要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和农村 (社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鼓励引导青年向基层一线流动。加大域外青年引进,每年留出一定数量事业编制,鼓励和吸引更多延边州外工作多年,且业绩突出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来延工作。(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13.储备高素质人才。成立延吉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开展高层次人才发展等课题的调查和研究,组织参加海内外招才引智活动。利用3年时间,力争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200名。设定岗位为事业单位管理岗,采取人才“编岗”适度分离方式,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工作,服务期为3年。(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14.搭建青年联谊平台。营造关爱青年群体恋爱、结婚的积极氛围,打造青年公益婚恋交友品牌,每年开展联谊活动不少于30场,覆盖青年不低于5000人次。(牵头部门:市直机关党工委;责任部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各镇、各街道)
15.培养青年家国情怀。在全市开展青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青年集中聚集的单位、机构和群体,采取观影、参观、宣讲等多种方式,引导在延青年树立“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思想;参与“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活动,宣传一批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青年先进典范。(牵头部门:团市委;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
16.强化青年职业培训。搭建高水平青年学习平台,引进国内外优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合本地高校开展合作或独立办学,到2025年,校企合作单位达到20家;健全在职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激励制度,每年学分达到专业前三的,给予1万元奖补资金。(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团市委、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7.提供青年展示平台。注重对青年的评价激励,在全市范围内每年进行十大杰出青年考核,择优推荐参与各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鼓励和支持“两新”组织广泛参与;“五四”青年节期间,开展“两红两优”选树活动;全年组织开展青年企业家、青年志愿者等专项领域优秀青年选树活动,发挥青年先进示范引领作用。(牵头部门:团市委、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
18.培育特色专业人才。培养各领域文艺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艺人才,引培一批编导、舞美、音乐创作、书法美术、旅游管理、理论研究、文博等类别的人才;提升现代新兴门类艺术创作水平,形成以少数民族特色传承为主、富有活力的文化产业人才群体,打造一支能够引领延边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队伍。(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9.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以“两区”为平台,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与国家高端智库、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加快建设延吉教育产业园区、软件研发生产基地、产业研究中心、绿色农产品产业园等创新平台,提升全市应用创新水平。(牵头部门:高新区、空港区、市教育局、市工信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人社局)
20.提供文化交流平台。加强与各城市青年的交流,每年开展游学研修、人才培养、文化交流、创客竞赛、体育竞技等活动5场次以上。(牵头部门:团市委;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执法局、市文广旅局、各镇、各街道)
(三)保障政策
21.着力建设青年小镇。引导房地产开发商、商会协会等,围绕共享办公室、商务对接、金融保障等创新创业关键要素,建设青年人才创业圈,成立青年创业孵化园区4个以上。(牵头部门:高新区、空港区、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
22.建立安居保障机制。推动优化高新区、空港区居住设施,提供人才公寓、专家楼或集体宿舍等;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优先提供给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青年创业人员。(牵头部门:高新区、空港区、市委组织部、市住房保障中心;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城建集团)
23.设立青年驿站。青年来延吉应聘求职的,应聘期间可免费申请入住人才驿站,单次不超过5天4晚,每年可申请2次,不可连续申请。(牵头部门:市国资中心;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4.青年零门槛落户。青年落户城镇的不受购房、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限制,可在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上述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随迁落户。(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社保局)
25.提供便捷生活服务。实施“人才精英卡”项目,推行青年来延就业创业手续“简办”“网办”服务,实施公寓申报、补贴申领、档案转递等网上办理,让青年“零跑腿”。帮助青年解决工作、医疗保障等问题,为青年子女提供均等受教育的机会。(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政数局)
26.建设优质学校扩增学位。科学规划教育资源布局,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扩增建设力度;争取十二年义务教育试点;联合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大力推动幼儿园建设,新建达标住宅小区按规定配建幼儿园;帮助青年解决育儿负担,到2025年全市托育机构达到20个以上。(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卫健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
27.满足青年赡养老人意愿。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推进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等设施建设,开展助餐、助浴、巡访关爱等服务。严格落实“护理假”,保障青年对父母精神赡养时间。(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卫健局、各镇、各街道)
28.倾力打造绿美宜居城市。全面开展“绿美延吉”行动,集中打造一批标志性的精品街路、游园广场、绿美景观;高标准设计建设西部新城等城市组团和高铁站前广场等地标性建筑,建成一批符合青年休憩、聚会、活动的广场;聚集城市友好形象,利用抖音、快手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对延吉城市形象进行宣传,设置符合延吉民族特色与青年品味的网红墙、宣传logo、口号标语,增强延吉对青年的吸引力。(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林业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执法局)
29.打造多元文化旅游产业。传承红色文化,扩大太兴红色小镇影响力,建设五凤洞窟文化产业园、八道阿里郎小镇等红色旅游基地5处以上;推广民族文化,以中国朝鲜族民俗园、春兴村古村落等为基础,建设五月丁香民宿等具有民族特色的休闲旅游产业20处以上;挖掘恐龙文化,着力提升恐龙博物馆、恐龙王国等景区品质,建设恐龙化石遗址保护公园,深入挖掘恐龙科普文化价值,帽儿山恐龙文化旅游区争创5A级旅游景区;新增培育精品文旅线路10条以上。(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恐龙文化研究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各镇、各街道)
30.丰富青年文化旅游体验。丰富旅游体验项目,打造青年向往的旅游目的地。扩大延吉国际冰雪旅游节、朝鲜族端午民俗文化旅游节等精品节庆活动影响力;围绕足球、美食、音乐等主题,依托《四季如歌》等精品文艺作品,举办音乐节、美食节等特色节庆活动,延伸旅游产业链;发放100元至2000元面值不等的旅游消费券,探索旅游积分打折等多种形式的旅游促销活动,满足青年来延旅游消费需求。(牵头部门:市文广旅局;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各镇、各街道)
31.全面提升消费环境。全面打造烟集街、牛市街、延川街等宜游宜购的特色街区,引进知名音乐餐吧等业态品牌入驻,推进文创区、文化产业区建设。持续升级中国朝鲜族民俗园、延吉不夜城等重点景区,新开发网红打卡地10处以上。围绕青年兴趣爱好,每年策划脱口秀、读书演讲会等文化活动5场次以上,举办野餐露营等户外活动3场次以上。(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局;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国资中心、各镇、各街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年延吉”城市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青年延吉统筹谋划和设计,推动落地落实。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专班、人才引育专班、就业创业专班、资金保障专班、安居保障专班、教育旅游专班、宣传报道专班、督导检查专班等8个工作专班,各专班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合力推进“青年延吉”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青年发展和事业支持力度,建立青年发展经费优先保障机制,每年储备青年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聚焦不同创新创业人才金融需求,在现有基础上,量身打造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构建全链条创新创业金融体系,为每一位创业青年提供高质量、全方位金融服务。
(三)抓好监督评估。督导检查专班负责建立定期督导机制,跟踪方案各项工作内容落地落实,围绕任务清单,及时调度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综合协调专班要定期形成专报,报市委、市政府。
(四)注重氛围营造。强化对“青年延吉”的宣传,向广大青年充分展示延吉诚意,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打造“青年延吉”城市品牌。通过城市形象宣传、官方新闻、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青年系列人才政策和工作、人物典型事例,展示新时代青年风采,营造关心青年、尊重青年、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青年在创新创业、社会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投身城市建设。
附件:延吉市“青年延吉”城市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延吉市“青年延吉”城市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赵永浩 州委常委、市委书记
薛志强 市委常务副书记
吴贤哲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赵义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朴林虎 市政协主席
李福祥 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金东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郭正吉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王启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时佰林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安贤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航发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朴清梅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 虎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艾长生 市委常委、武装部政委
张守亮 市政府副市长
王成盛 市政府副市长
文京春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金香顺 市政府副市长
张学斌 市政府副市长
张云翔 市政府副市长
池龙云 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朝阳川镇党委书记
金光锡 市人民法院院长
俞凤柱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新刚 吉林延吉恐龙文化研究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叶贵彬 市委办公室主任
金光哲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严永勋 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太龙日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庄立军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厉成根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金海成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许光哲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孙守全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 兵 吉林延吉恐龙文化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
赵承吉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罗玉民 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黄今花 市委编办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轶群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刘 辉 市信访局局长
郑 俊 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李树武 市委财经办主任
金丽峰 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赵思特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高峰虎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崔德洙 团市委书记
车玉花 市妇联主席
姜正起 市工商联副主席
聂 晶 市侨联主席
楚春荣 市残联理事长
吴金华 市科协主席
韩 晶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金 峰 市发改局局长
赵文秀 市教育局局长
罗志国 市工信局局长
李洪波 市民宗局局长
冷冰峰 市公安局政委
李 萍 市民政局局长
崔 峰 市司法局局长
朴铁军 市财政局局长
丁白龙 市国资中心主任
李 钢 市人社局局长
禹红花 市就业局局长
崔海松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嵇文波 市住建局局长
金升日 市执法局局长
韩范洙 市交通局局长
尹东日 市水利局局长
金哲国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辛星海 市商务局局长
郑成武 市文广旅局局长
金 龙 市卫健局局长
王 晶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曹 巍 市应急局局长
韩 迪 市审计局局长
王 琦 市市场局局长
高志国 市医保局局长
李长寿 市国动办主任
王景春 市政数局局长
李功伟 市林业局局长
金京锡 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崔 峰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姜子龙 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
翟 威 市住保中心主任
解航宇 依兰镇党委书记
李光哲 小营镇党委书记
孙 海 三道湾镇党委书记
金 灿 朝阳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崔秀虎 新兴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海鹏 进学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新宇 北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金美花 公园街道党工委书记
崔 颖 河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金英美 建工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少宇 延鼎集团总经理
金贤哲 市城建集团董事长
曹建华 市水务集团董事长
高 飞 市集中供热董事长
方学林 市公交集团董事长
金镇禹 市工商实业公司总经理
朴春根 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局长
高世刚 市社保局局长
崔吉学 市统计局局长
王湘南 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局长
胡学刚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主持办公室工作)
张盛浩 国际空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人才引育、就业创业、资金保障、安居保障、教育旅游、宣传报道、督导检查等8个工作专班,专班总组长由市委常务副书记薛志强及市委副书记、市长吴贤哲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各专班,合力推动“青年延吉”整体工作。
1.综合协调专班
组 长:王启章
副 组 长:李 钢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全市各部门
2.人才引育专班
组 长:朴清梅
副 组 长:田 虎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全市各部门
3.就业创业专班
组 长:王启章
副 组 长:李 钢
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高新区、空港区、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社保局
4.资金保障专班
组 长:王启章
副 组 长:朴铁军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
5.安居保障专班
组 长:李 虎
副 组 长:崔海松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局、市国资中心、市房产管理中心、市住保中心、市城建集团
6.教育旅游专班
组 长:安贤学
副 组 长:赵文秀、郑成武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7.宣传报道专班
组 长:时佰林
副 组 长:厉成根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全市各部门
8.督导检查专班
组 长:市纪委书记
副 组 长:太龙日
牵头部门:市纪委
责任部门: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